病情描述: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有哪些?
主任医师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
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主要分为两类:孕前未确诊糖尿病者,妊娠24~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空腹血糖≥5.1mmol/L、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,任一值异常即可诊断;孕前已确诊糖尿病者,妊娠后需持续监测血糖,需调整治疗方案。
**1.孕前未确诊糖尿病者**
妊娠24~28周进行75gOGTT,诊断标准为空腹、1小时、2小时血糖分别≥5.1mmol/L、10.0mmol/L、8.5mmol/L,任一异常即可诊断。
**2.孕前已确诊糖尿病者**
妊娠前已明确糖尿病诊断,孕期需持续监测血糖,及时调整胰岛素或口服药物治疗方案,控制空腹血糖<5.6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<6.7mmol/L。
**3.高危人群筛查**
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(BMI≥24)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、巨大儿分娩史等高危因素者,建议首次产前检查即行空腹血糖检测,异常者进一步行OGTT。
**4.特殊人群注意事项**
年龄较大(≥35岁)、肥胖(BMI≥28)、有糖尿病前期史者,需提前12周内完成筛查,避免延误诊断。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异常者,需同时控制血糖与甲状腺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