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性黑色素瘤是一种源于黑素细胞的高度恶性皮肤肿瘤,早期诊断并规范治疗可显著改善预后,晚期则预后较差。
一、高危人群特征
- 皮肤白皙、有大量色素痣或发育异常痣者,长期紫外线暴露增加风险。
- 家族中有黑色素瘤病史或携带BRAF基因突变者,遗传风险较高。
- 免疫功能低下者(如器官移植后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),发病几率升高。
二、典型临床表现
- 早期表现为色素痣迅速增大、形状不规则、颜色不均,或出现破溃、瘙痒。
- 进展期可出现卫星灶、溃疡、出血,伴随区域淋巴结肿大或远处转移(如肺、肝转移)。
三、诊断与分期
- 皮肤镜检查是无创筛查关键,活检病理为确诊金标准。
- 临床分期(TNM系统)决定治疗策略,Ⅰ-Ⅱ期以手术切除为主,Ⅲ-Ⅳ期需联合系统治疗。
四、治疗策略
- 早期(Ⅰ-Ⅱ期):完整手术切除(切缘≥1cm),必要时前哨淋巴结活检。
- 中晚期(Ⅲ-Ⅳ期):靶向药物(如BRAF抑制剂)、免疫治疗(如PD-1抑制剂)及化疗。
- 特殊人群:孕妇需权衡治疗与胎儿安全,老年患者需评估器官功能调整方案。
五、预防与随访
- 避免暴晒,使用SPF≥30广谱防晒霜,定期自查皮肤。
- 确诊后需终身随访,前2年每3-6个月复查,关注复发及转移迹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