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一定致畸的孕妇禁用药
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一定致畸的孕妇禁用药
在妊娠早期(尤其是前3个月),胚胎器官形成关键期,某些药物可能导致胎儿畸形。明确致畸风险的禁用药需严格避免使用,如沙利度胺(曾致“海豹肢畸形”)、异维A酸(严重面部、心血管畸形)、甲氨蝶呤(颅面、肢体发育异常)等,使用需严格遵医嘱。
1.沙利度胺
妊娠早期(0~8周)禁用,可致胎儿肢体、面部严重畸形,全球已明确禁止孕妇使用,且需严格避孕管理。
2.异维A酸
用于痤疮治疗,妊娠各阶段均禁用,可引发颅面部、心血管、中枢神经系统畸形,用药前必须确认未妊娠。
3.甲氨蝶呤
抗肿瘤/免疫调节药,妊娠早期禁用,可能导致流产、胎儿神经管缺陷,需长期避孕至停药后6个月以上。
4.其他高危药物
如华法林(妊娠晚期禁用,致骨骼/眼部畸形)、利巴韦林(致畸性明确,男女均需避孕)等,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方案。
温馨提示:孕妇用药前必须咨询产科医生,避免自行服用任何药物。若不慎接触致畸风险药物,需立即就医评估,切勿因侥幸心理延误干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