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虾尾孕妇能不能吃
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孕妇在妊娠中晚期(孕20周后)可适量食用虾尾,每周建议不超过2-3次,单次量控制在100g以内;孕早期(前12周)无过敏史者也可少量尝试。虾尾富含优质蛋白、DHA及钙、锌等营养素,对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和母体营养补充有积极作用。但需确保完全煮熟,避免生食或半生食,以降低寄生虫感染风险。若孕妇有海鲜过敏史,应严格避免食用;存在高尿酸血症或痛风病史者,需谨慎控制摄入量,防止诱发代谢异常。烹饪方式以清蒸、水煮为佳,减少油盐及添加剂使用,保持饮食均衡,确保母婴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