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不稳定心绞痛的分级标准
副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
不稳定心绞痛分级标准基于发作频率、持续时间和临床风险分为3级:静息型心绞痛(2周内新发生,24小时内发作≥2次)、初发型心绞痛(2个月内新发生,程度加重)、恶化型心绞痛(原有稳定型心绞痛,2个月内发作频率、持续时间增加,程度加重)。
1.静息型心绞痛:多在休息状态下发作,提示冠状动脉严重狭窄,需立即干预。老年患者因血管弹性下降,风险更高;糖尿病患者微血管病变叠加此风险,需密切监测心电图。
2.初发型心绞痛:多见于中青年,常无明确诱因,需排除其他病因(如主动脉瓣疾病)。长期高血压、肥胖者因血管负荷增加,易诱发此类发作,建议控制体重和血压。
3.恶化型心绞痛:原有稳定型心绞痛症状加重,提示冠状动脉斑块不稳定。此类患者需优先非药物干预,如戒烟、控制血脂;老年女性因雌激素水平下降,血管保护能力减弱,需加强血脂管理。
特殊人群提示:老年患者(尤其是合并肾功能不全者)需警惕药物相互作用;儿童罕见,若出现需排查先天性冠状动脉异常;孕妇需避免剧烈运动,发作时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