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合并高血压会显著增加母婴不良结局风险,包括早产、胎儿宫内生长受限、子痫前期及产后出血等。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三类:
- 妊娠期高血压:妊娠20周后新发高血压,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,产后12周恢复正常。
- 子痫前期: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伴蛋白尿或多器官受累,严重时可发生抽搐(子痫)。
-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: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或新发蛋白尿。
治疗原则以控制血压、预防并发症为主:
- 非药物干预:低盐饮食、规律产检、适当运动、心理调节。
- 药物治疗:优先选择拉贝洛尔、硝苯地平等降压药,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高危人群需加强监测:
- 年龄≥35岁、肥胖、有高血压家族史、慢性肾病或糖尿病患者。
- 建议每周监测血压,定期复查尿蛋白及肝肾功能,必要时住院观察。
产后仍需关注血压变化:
- 约15%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产后可能转为慢性高血压,需持续监测至产后12周。
- 若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、水肿加重等症状,应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