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引产后肚子痛
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
引产后肚子痛可能由子宫收缩、残留组织、感染或其他因素引起,通常在引产后1周内逐渐缓解,若持续超过1周或疼痛剧烈、伴随异常分泌物需及时就医。
子宫收缩痛:引产后子宫需收缩恢复,表现为阵发性下腹痛,类似痛经,产后1-2天明显,持续3-7天,可通过轻柔按摩腹部或遵医嘱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缓解。
宫腔残留组织:若有胚胎组织残留,会引发持续性腹痛、阴道出血,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,必要时清宫处理,残留时间越长感染风险越高。
感染风险:若伴随发热、恶露异味、分泌物异常,可能为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,需及时使用抗生素,未及时治疗可能导致不孕或败血症。
特殊人群注意:高龄女性、有多次流产史或基础疾病者,子宫恢复能力弱,腹痛持续更久,需加强术后护理,避免盆浴、性生活,保持外阴清洁。
建议:术后1周内出现轻微腹痛可观察,超过1周或疼痛加剧需立即就诊,检查项目包括超声、血常规等,明确原因后针对性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