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什么情况下不适合做无痛人流
主任医师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
什么情况下不适合做无痛人流
无痛人流虽为终止早期妊娠的常用手段,但存在若干禁忌证及风险,以下情况通常不建议或需谨慎选择:
一、严重全身性疾病或麻醉禁忌证
如严重心功能不全、肝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、未控制的高血压(收缩压≥160mmHg或舒张压≥100mmHg)等,无法耐受手术创伤及麻醉应激;对丙泊酚等麻醉药物过敏者,或存在恶性高热家族史、严重哮喘等麻醉禁忌症者,禁止使用无痛人流。
二、急性感染期或生殖道炎症
急性盆腔炎、阴道炎、宫颈炎等生殖道急性炎症未治愈,或合并发热(体温≥37.5℃)、全身感染症状时,手术易引发感染扩散,增加宫腔粘连、败血症风险,需先抗感染治疗至症状控制后再评估。
三、凝血功能障碍
血小板减少(<50×10/L)、凝血因子缺乏(如血友病)等凝血功能异常者,手术中易出现大出血、术后血肿,需术前纠正凝血功能至正常范围,必要时转输血科评估。
四、特殊妊娠类型或异常情况
异位妊娠(宫外孕):受精卵着床于子宫外(如输卵管),无痛人流无法终止妊娠,盲目手术会导致腹腔内大出血,危及生命,需优先通过腹腔镜或药物(甲氨蝶呤)治疗;
葡萄胎等滋养细胞疾病:HCG异常升高且超声提示“落雪状”回声,需先明确诊断并规范清宫,禁止盲目实施无痛人流。
五、特殊人群或禁忌孕周
严重精神障碍无法配合者:如重度抑郁、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,患者无法配合手术及麻醉操作,易导致手术风险升高;
妊娠孕周过大:通常妊娠超过10周(具体因医院技术条件调整),胚胎较大、子宫较软,无痛人流可能无法彻底清除妊娠组织,需行药物引产或传统清宫术。
提示:以上情况需由专业医生综合评估,必要时选择药物流产(米非司酮+米索前列醇)或引产术,切勿擅自决定终止妊娠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