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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医师 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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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避孕药服用时间因类型不同而有差异。短效口服避孕药通常在月经周期第1-5天开始规律服用,以维持稳定激素水平;长效口服避孕药需在月经第5天首次服用,后续按周期服用;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尽快(72小时内)服用;长效注射避孕药首次可在月经第5天注射,后续每28天一次。
- 短效口服避孕药适用于无严重禁忌症的健康育龄女性,需每日规律服用以避免激素波动;漏服超过12小时需咨询医生补服,可能影响避孕效果;严重高血压、血栓病史或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,哺乳期女性建议优先选择低剂量制剂并监测乳汁成分。
- 长效口服避孕药需在月经第5天首次服用,间隔20天服用第2片,后续每30天服用1片;可能导致月经周期延长或经量异常,建议每年接受一次全面评估;有偏头痛、抑郁症病史者需医生评估,哺乳期女性禁用。
- 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12-24小时内效果最佳;不可替代常规避孕方式,频繁使用会增加月经紊乱、宫外孕风险;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医生评估,哮喘患者慎用含雌激素成分制剂。
- 长效注射避孕药首次注射在月经第5天,后续每28天注射一次;注射后需定期监测凝血功能,哺乳期女性使用前需评估乳汁分泌情况;有血栓家族史、严重糖尿病或乳腺癌病史者禁用,建议每6个月复查激素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