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化疗药物对护士的危害
主任医师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化疗药物对护士的危害主要源于职业暴露,通过皮肤、呼吸道、黏膜接触及意外针刺等途径进入体内,长期暴露可能增加致癌、生殖毒性及血液系统异常风险,需通过规范防护措施降低危害。
一、接触途径及急性危害:化疗药物可通过皮肤直接接触(如未戴手套处理呕吐物)、呼吸道吸入气溶胶(如打开安瓿时)、黏膜接触(如溅入眼鼻),导致皮肤红斑、水肿、过敏,或眼结膜刺激、呼吸道不适,严重时引发化学性灼伤或过敏性休克。
二、体内吸收与意外暴露:针刺伤(如使用后针具未妥善处理)是主要风险,药物进入血液循环可引发恶心呕吐、骨髓抑制、肝肾功能损伤;口服污染(如未洗手即进食)可能导致急性中毒症状(如腹痛、腹泻),需严格执行规范操作流程。
三、长期职业暴露的慢性风险:国际癌症研究机构(IARC)将部分化疗药物列为2B类致癌物,长期暴露可能增加白血病、乳腺癌等风险;育龄护士可能因药物影响卵子/精子质量,增加流产、胎儿畸形风险;血液系统表现为白细胞/血小板减少,增加感染与出血倾向。
四、特殊人群的高风险因素:新手护士因操作不熟练(如安瓿开启、液体配置)暴露概率高;孕妇/哺乳期护士需调离化疗岗位,避免药物通过胎盘/乳汁影响胎儿/婴儿;有肝肾疾病史者因代谢能力弱,毒性蓄积更快;工作年限<5年护士因防护意识不足,风险较资深护士高2-3倍。
五、防护建议:护士应接受系统职业防护培训,操作时必须佩戴双层手套、护目镜、口罩及防护服;严格执行“五不准”原则(不徒手处理污染物品、不直接接触药物、不随意弃置针具、不单人配置高浓度药物、不自行销毁化疗废物);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,建立暴露事件上报机制,特殊人群需优先调离高风险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