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哪些人不能够做药流
副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
药物流产(简称药流)适用于妊娠49天内、确认宫内妊娠且无禁忌证的健康女性,以下5类人群绝对或相对不适合进行药流。
药物过敏或禁忌证者
对米非司酮、米索前列醇等药流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,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(如皮疹、喉头水肿)甚至过敏性休克;青光眼、哮喘、癫痫患者需避免使用,因米索前列醇可能诱发眼压升高、支气管痉挛或癫痫发作。
严重基础疾病患者
肝肾功能不全、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、糖尿病(血糖未控制)、高血压(血压≥160/100mmHg)、心脏病(如心律失常)等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,或严重贫血、血小板减少等凝血功能障碍者,药流易加重病情或引发出血、感染风险。
宫内妊娠诊断不明或异位妊娠
未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(如仅依据停经史或尿HCG阳性),或确诊为宫外孕者,严禁药流。宫外孕使用米索前列醇可能诱发输卵管破裂、腹腔内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
特殊妊娠或子宫异常
带宫内节育器妊娠(失败率高且感染风险增加)、子宫畸形(如双角子宫)、多次人工流产史(尤其是近3个月内)者,药流失败率高,建议优先选择人工流产。
感染或并发症风险高者
急性盆腔炎、阴道炎等生殖道感染未控制者,药流可能诱发感染扩散;严重胃肠功能紊乱(如频繁呕吐、腹泻)、凝血功能异常(如血小板<50×10/L)者,出血风险高且止血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