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怀孕了吃什么药能打胎
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怀孕后终止妊娠必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,早期妊娠(≤49天)可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,用药前需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无禁忌证;中期妊娠(>49天且<14周)需住院行引产术,具体方案由医生评估决定,不可自行用药。
一、早期妊娠药物终止适用条件:
妊娠≤49天且超声确认宫内妊娠者,可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,用药前需排除药物禁忌证(如青光眼、肝肾功能不全等),服药后需在医院观察至孕囊排出,出血量大时及时就医。
二、中期妊娠引产药物使用规范:
妊娠14周内需终止者,药物引产需住院,常用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或前列腺素类药物,术前需完成血常规、凝血功能等检查,术后监测宫缩及出血,存在感染、羊水栓塞等风险,需专业医疗团队操作。
三、特殊人群用药禁忌与风险防控:
有高血压、肝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疾病的孕妇禁用米非司酮,前列腺素类药物可能诱发哮喘,需提前告知病史。年龄<18岁或>35岁者需评估身体机能,哺乳期女性服药后暂停哺乳24-48小时,瘢痕子宫者慎用引产药物。
四、非药物终止方式的必要性:
药物禁忌或失败时,可选择手术终止妊娠(负压吸引术适用于<10周,钳刮术适用于10-14周),需在正规医院进行,术后注意休息及卫生,避免盆浴及性生活1个月,定期复查超声排除残留组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