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激光治疗近视的年龄
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
激光治疗近视的年龄建议为18岁以上,且近视度数需稳定2年以上(每年增长≤50度),同时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及角膜条件不佳的情况。
18岁以下未成年人:眼球发育尚未完成,近视度数可能随身体发育继续变化,术后视力回退风险高,可能导致手术效果不理想,建议优先选择框架眼镜矫正,定期复查视力变化。
18-22岁青少年群体:眼球发育基本稳定,但部分人近视度数可能仍有波动,需先完成2年以上的度数稳定期,术前需通过角膜地形图、角膜厚度等详细检查,排除圆锥角膜等潜在风险,确保手术安全性。
22岁以上成年人:近视度数通常趋于稳定,多数人适合手术,但需结合角膜厚度、角膜曲率等指标综合评估,长期佩戴隐形眼镜者需提前停戴(软性镜1-2周,硬性镜3-4周),以保证检查结果准确。
特殊眼部或身体状况:患有圆锥角膜、角膜薄(角膜中央厚度<480μm)、重度干眼症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眼部疾病,或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、瘢痕体质等全身性疾病的人群,即使年龄符合,也需经医生评估后决定是否适合手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