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补打水痘疫苗注意事项
副主任医师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
补打水痘疫苗需结合年龄、免疫史及健康状况综合评估,确认无禁忌证后接种,特殊人群需提前咨询医生,接种后注意观察不良反应。
一、接种前评估
明确补打必要性(如未接种史、免疫史不全),核查既往接种记录(需至少1剂次疫苗史),确认无急性发热、严重慢性病急性发作(如肺炎、高热)等症状,必要时提前1-2周停用免疫抑制剂(如激素、化疗药物)。
二、禁忌人群
对疫苗成分(明胶、新霉素等)过敏者禁用;免疫功能低下者(如HIV感染、长期激素治疗者)暂缓接种;孕妇、哺乳期女性需经医生评估后决定;急性病/严重慢性病急性发作期(如哮喘急性发作、急性肠胃炎)需推迟接种。
三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儿童补打剂量同常规(12月龄-12岁0.5ml,13岁以上0.5ml);孕妇建议产后恢复后接种;免疫功能正常的HIV感染者需评估CD4+T细胞计数(≥200/μl)后接种;过敏体质者需主动告知过敏史,必要时接种前与医生沟通处理方案。
四、接种后观察与护理
接种后留观30分钟,出现持续高热(>38.5℃)、严重皮疹、呼吸困难等需立即就医;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,避免抓挠,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;轻微发热(<38.5℃)或局部红肿可自行缓解,无需特殊处理。
五、后续补种建议
未完成全程接种者(如仅1剂)需按免疫程序补打第2剂;成人补打前需确认免疫史,抗体阴性者建议接种1剂;免疫功能低下者补打后需定期复查抗体水平(建议1-2年1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