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高血压急症特征
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
高血压急症特征为收缩压≥180mmHg和/或舒张压≥120mmHg,并伴随心脏、脑、肾脏等重要靶器官急性损害,需立即干预以避免不可逆损伤。
一、按靶器官损害分类:
心脏损害表现为急性左心衰竭(呼吸困难、端坐呼吸)、急性冠脉综合征(胸痛、心电图异常);
脑损害包括高血压脑病(头痛、呕吐、意识障碍)、脑出血或脑梗死(肢体瘫痪、言语障碍);
肾脏损害表现为少尿、肌酐快速升高;
眼底损害可见视网膜出血、渗出或视乳头水肿。
二、按病因分类:
原发性高血压急症:长期血压控制不佳,血压骤升诱发靶器官损害;
继发性高血压急症:由肾脏疾病(肾动脉狭窄)、内分泌疾病(嗜铬细胞瘤、甲亢)、药物因素(激素类药物)等引起,需排查原发病因。
三、特殊人群特点:
老年患者:常伴动脉硬化,血压波动大,降压需缓慢平稳,避免脑缺血;
妊娠期女性:需警惕子痫前期,禁用ACEI/ARB类药物,优先选择甲基多巴等;
儿童:多为继发性(如主动脉缩窄),需排除先天性疾病,避免使用对生长发育有影响的药物;
合并糖尿病者:需更严格控制血压(目标<130/80mmHg),避免肾毒性药物。
四、处理原则:
以非药物干预为基础,包括绝对卧床休息、吸氧、持续监测血压及靶器官功能;
药物选择以静脉制剂为主(如硝普钠、尼卡地平),避免快速降压导致器官低灌注;
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,如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利尿剂,心衰患者优先扩血管药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