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心跳过慢
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
静息状态下成人心率低于60次/分钟称为心动过缓,生理性(如长期规律运动者)通常无需特殊处理,病理性(如窦房结功能障碍)需结合症状及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干预。
一、生理性心动过缓:长期规律运动者、睡眠状态、迷走神经张力较高人群(如年轻人)易出现此情况,运动员静息心率可低至40-50次/分钟,无头晕、乏力等不适症状时无需治疗,日常生活中保持规律作息即可。
二、病理性心动过缓:由窦房结功能障碍、房室传导阻滞、甲状腺功能减退、电解质紊乱(如高钾血症)等疾病引发,常伴随头晕、黑矇、晕厥等症状,老年人群因窦房结退化风险较高,需定期监测心率,明确病因后进行针对性治疗。
三、药物导致的心动过缓:β受体阻滞剂(如美托洛尔)、钙通道拮抗剂(如地尔硫)、洋地黄类药物等可能减慢心率,用药期间需监测心率变化,儿童避免低龄使用,孕妇若用药需排查甲状腺功能是否异常。
四、特殊人群干预建议:儿童心动过缓多与先天性心脏病、心肌炎有关,需及时排查;老年患者优先通过非药物干预改善症状,严重心动过缓(心率<40次/分钟)或伴随晕厥者需安装心脏起搏器,无不适症状者无需过度干预。
五、干预原则:无症状生理性心动过缓无需治疗;病理性心动过缓需针对病因处理,如纠正甲状腺功能减退、调整电解质紊乱;药物相关者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,优先非药物干预,避免低龄儿童使用可能减慢心率的药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