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的标准
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
妊娠期糖尿病(GDM)血糖控制标准以空腹、餐后1小时及餐后2小时血糖值为核心指标,空腹血糖控制在5.1~5.6mmol/L,餐后1小时血糖≤7.8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≤6.7mmol/L,以预防胎儿过度生长、新生儿低血糖等不良结局。
一、普通GDM患者(无并发症、无高危因素)。此类患者优先通过饮食(控制精制碳水化合物摄入、增加膳食纤维)和规律运动(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)管理血糖,血糖目标为空腹4.4~5.6mmol/L,餐后1小时≤7.8mmol/L,餐后2小时≤6.7mmol/L,每周监测血糖3~4次,根据结果调整干预方案。
二、合并妊娠高血压疾病的GDM患者。高血糖与高血压叠加增加子痫前期风险,需更严格控糖,空腹血糖目标4.4~5.1mmol/L,餐后1小时≤7.8mmol/L,餐后2小时≤6.1mmol/L,同时加强血压监测,避免因血糖波动加重血管内皮损伤。
三、高龄孕妇(年龄≥35岁)的GDM患者。高龄孕妇代谢风险较高,需将空腹血糖控制在4.4~5.1mmol/L,餐后1小时≤7.8mmol/L,餐后2小时≤6.7mmol/L,孕24~28周起每2周超声评估胎儿体重增长速度,避免因血糖波动影响胎儿神经系统发育。
四、孕前糖尿病史孕妇的GDM患者。孕前糖尿病转化的妊娠糖尿病需延续严格控糖,空腹血糖目标4.4~5.6mmol/L,餐后1小时≤7.8mmol/L,餐后2小时≤6.7mmol/L,每日监测血糖4~7次,每4周复查糖化血红蛋白(HbA1c),避免因高血糖增加胎儿畸形、早产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