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一共几次产检
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正常单胎孕妇全程产检次数通常为11次,按早、中、晚孕期分阶段进行,涵盖关键筛查与评估项目,确保母婴健康动态监测。
早孕期产检(孕1-13+6周):2次
首次产检(孕6-13周)需完成孕周确认、病史采集及基础检查(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肝肾功能等),建立孕期档案;孕11-13+6周进行NT超声筛查(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),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,为后续检查提供基线数据。
中孕期产检(孕14-27+6周):3次
孕15-20+6周完成唐氏综合征筛查(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产前检测),高风险者需进一步行羊水穿刺或绒毛活检;孕20-24周系统超声筛查(大排畸),排查胎儿结构畸形;孕25-28周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筛查妊娠期糖尿病。
晚孕期产检(孕28周后):6次
孕28-31周每4周1次,监测血压、体重及常规超声;孕32-36周每2周1次,增加胎心监护及胎位评估;孕37周后每周1次,重点监测胎心、胎动及产程准备,直至分娩。
特殊人群产检次数调整
高龄(≥35岁)、高危妊娠(如妊娠期高血压、糖尿病)需增加2-3次,高龄建议16-22周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;
多胎妊娠(双胎/多胎)每2周1次超声检查,28周后每2周胎心监护;
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等高风险者,按临床医生建议增加次数,动态监测母婴状况。
产检核心原则
全程遵循“早发现、早干预”原则,关键检查(如NT、唐筛、糖耐)不可替代,特殊人群需提前与产科医生沟通,制定个性化产检方案,确保母婴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