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怀孕要检查多少次
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孕期常规产检次数约11-13次,具体因孕周、健康状况及高危因素调整,遵循“动态监测、科学干预”原则,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。
早孕期(1-12周):基础筛查
早孕期需完成2-3次检查:首次产检(6-8周)确认宫内妊娠、评估HCG/孕酮水平;11-13+6周行NT超声筛查染色体异常风险;孕12周建册时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及早唐结果,总计约3次。
中孕期(13-27+6周):系统排畸
中孕期安排4-5次检查:15-20周行唐氏筛查或无创DNA(1次);24-28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,1次)排查妊娠期糖尿病;20-24周完成大排畸超声(1次);孕16周、20周、28周前补充血常规、凝血功能复查(2次),总计约4-5次。
晚孕期(28-40周):分娩前密集监测
晚孕期从28周起每2周1次(至36周共4次),37周后每周1次(至分娩前共5次),含胎心监护(每周2次)、胎位检查及宫颈成熟度评估,总计约9次。
特殊人群的额外检查
高危孕妇(如高龄≥35岁、妊娠期高血压/糖尿病、多胎妊娠)需增加检查:高龄者加做羊水穿刺或无创Plus(1次);合并并发症者每2周监测血压/血糖(增加3-5次);多胎孕妇提前至34周胎心监护,总计额外3-5次。
检查项目的科学依据与注意事项
每次检查需携带既往报告,避免重复项目;RH阴性血孕妇需提前告知血型并备血;过度检查可能引发焦虑,建议遵循“基础项目+必要项”原则,特殊情况遵医嘱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