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剖腹产多久可以下床活动
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剖腹产术后通常建议24-48小时内,在医生评估无禁忌后可下床活动,以预防并发症、促进恢复,但需结合个体情况循序渐进。
术后6小时内:以床上活动为主
术后麻醉未完全消退时,宜卧床进行翻身、屈膝、踝泵运动(勾脚-伸脚循环),每1-2小时1次。此举可促进下肢血液循环,预防深静脉血栓,同时刺激肠道蠕动,降低肠粘连风险。
术后24小时内:床边活动过渡
若生命体征平稳(血压、心率正常),可在他人协助下尝试床边坐起,逐渐过渡到站立(每次3-5分钟),避免突然起身。活动时若感头晕、心慌,立即坐下或卧床,监测血压心率变化。
术后24-48小时:逐步下床行走
无严重并发症(如大出血、感染)且伤口疼痛可耐受者,可在医护/家属搀扶下缓慢行走(每次5-10步),每日2-3次。以“不疲劳、不加重伤口疼痛”为原则,逐步延长行走距离。
特殊人群需个体化延迟
合并高血压、心脏病、子痫前期等基础病者,或产后出血、严重贫血、伤口愈合不良者,需遵医嘱延迟下床。肥胖、高龄、多胎妊娠等产妇,建议适当延长评估期,以身体耐受度为首要标准。
下床活动注意事项
①穿防滑鞋,有人陪同,避免单独行动;②用腹带固定腹部,减轻伤口牵拉痛;③若伤口剧痛、阴道出血增多,立即停止活动并告知医护;④活动后及时补充温水和易消化食物,避免空腹或饱餐后剧烈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