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近视眼激光手术后注意事项
主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
近视眼激光手术后(如LASIK、SMILE术式)需通过科学护理降低感染、干眼等并发症风险,促进角膜稳定愈合及视力持久恢复。
眼部防护与清洁:术后1个月内严禁揉眼、化眼妆、污水入眼,防止角膜瓣移位或感染;角膜完全愈合需3个月,此期间避免外力撞击。外出时佩戴防风沙护目镜,减少强光、粉尘刺激;游泳、跳水等水上活动建议延迟至1-3个月后。夜间避免远光灯直射,必要时佩戴防蓝光眼镜减少眩光不适。
规范用药与复查:遵医嘱使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(防控感染,用1周)、氟米龙滴眼液(抗炎,需逐步减量)、玻璃酸钠滴眼液(缓解干眼),每日4-6次,每次间隔10分钟。术后1天、1周、1个月必须复查,监测角膜修复及视力变化,复查中若角膜水肿未消退,需延长抗生素使用周期。
合理用眼与生活管理:术后1周内避免长时间用眼,每40分钟闭目休息5分钟;1-3个月内禁止打球、潜水等剧烈运动。饮食以清淡为主,多摄入富含β-胡萝卜素(胡萝卜)、维生素C(柑橘)的食物,补充Omega-3(深海鱼)缓解干眼。严格戒烟酒,尼古丁延缓角膜修复,酒精加重眼表充血。
异常监测与应对:术后视力波动、夜间眩光多为暂时现象,角膜水肿消退后恢复。若出现视力骤降、眼红加重、分泌物增多或异物感,需立即就医。避免接触粉尘、烟雾环境,外出佩戴防紫外线墨镜,减少眼部刺激源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高度近视(>600度)、糖尿病患者术前需评估手术风险,术后强化眼部监测;圆锥角膜倾向者禁行激光手术。孕妇建议术后3个月再考虑手术,哺乳期女性用药需提前咨询医生,人工泪液及抗生素需谨慎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