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过期保健品能不能吃
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过期保健品不建议食用。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临床研究,过期保健品的有效成分可能分解、变质,或滋生霉菌、产生有害物质(如黄曲霉毒素),即使外观无明显变化,也存在安全性隐患。尤其是超过保质期3个月以上的产品,变质风险显著升高,更不建议食用。
一、过期时间长短直接影响变质程度。轻微过期(1-3个月)的保健品,部分稳定性成分(如脂溶性维生素)可能未完全失效,但活性成分(如益生菌、酶类)可能失活;超过3个月的过期产品,蛋白质、油脂易酸败,霉菌污染风险增加,可能产生对肝肾有害的物质,食用后可能出现恶心、腹泻等不适。
二、不同成分的保健品过期后表现差异显著。维生素类(如维生素C片)过期后有效成分可能部分分解,但通常无强烈毒性;鱼油、蛋白粉等蛋白/脂肪类产品,过期后易产生哈喇味,且脂肪酸败可能生成反式脂肪酸;含益生菌的产品,过期后活菌数量降至极低,失去调节肠道菌群的功效。
三、储存条件影响过期后安全性。即使未过期,不当储存(潮湿、高温、阳光直射)也可能加速成分变质;过期后,若产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,变质速度相对缓慢,但仍存在成分分解风险;若储存环境差(如厨房潮湿角落),即使在保质期内,也可能提前失效,过期后更易滋生有害微生物。
四、特殊人群食用过期保健品风险更高。儿童代谢能力有限,食用过期产品可能加重肝肾负担;孕妇及哺乳期女性食用后,变质成分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或乳汁质量;老年人消化功能减弱,对毒性物质清除能力差,易引发呕吐、过敏等反应;慢性病患者(如糖尿病、肝肾功能不全)食用后,可能加重原有病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