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儿童多动症诊断的依据
主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
儿童多动症诊断的核心依据
儿童多动症(ADHD)的诊断需综合症状表现、病程特征、功能损害及标准化评估,排除其他疾病后确定。
症状学标准
ADHD核心症状分两类:①注意缺陷(如难以维持注意力、粗心大意、易分心等≥6项);②多动冲动(如坐立不安、过度活动、打断他人等≥6项),且至少6个月内持续存在,在家庭、学校等≥2个环境中出现,症状非短暂应激所致。
病程与发育阶段
症状需在12岁前(通常≤7岁)起病,持续≥6个月,排除急性疾病、药物副作用等暂时性因素。需与正常儿童发育阶段的“阶段性调皮”区分,ADHD症状持续时间长、反复出现。
功能损害
症状需导致学业(成绩下滑、作业完成困难)、社交(同伴关系不良)、家庭(亲子冲突增加)等至少2个关键领域的显著功能损害,且损害程度超过同龄儿童正常波动范围。
标准化评估工具
诊断依赖多信息源:父母/教师填写的Conners儿童行为问卷(CBCL)、SNAP-IV量表等,量化症状严重程度;结合儿童行为观察(如课堂注意力时长)、教师/家长访谈,综合判断症状是否达到临床显著水平。
鉴别诊断与特殊人群
需排除智力障碍、焦虑/抑郁障碍、甲状腺功能异常、药物副作用(如咖啡因过量)等。特殊人群中,青少年ADHD共病率高(如抑郁、学习障碍);女孩以“隐性ADHD”为主(注意缺陷突出、多动少),易被忽视;成人ADHD需追溯儿童期症状持续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