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糖尿病与糖尿病妊娠有什么区别
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
妊娠期糖尿病(GDM)与糖尿病妊娠(即糖尿病合并妊娠)的核心区别在于糖代谢异常的起始时间:前者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,后者是孕前已确诊糖尿病在孕期的延续。
定义与诊断时机
GDM指妊娠前糖代谢正常,孕24-28周首次出现或发现的糖代谢异常,需通过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确诊;糖尿病妊娠则指孕前已确诊糖尿病(1型、2型等),孕期持续存在或加重,诊断始于孕前或孕早期。
病因与病理机制
GDM因孕期胎盘分泌激素(如胎盘生乳素)增加胰岛素抵抗,胰岛素分泌代偿不足;糖尿病妊娠为孕前糖尿病基础,孕期激素变化使胰岛素需求增加,基础病理与孕前糖尿病一致。
筛查与诊断标准
GDM诊断标准:OGTT三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达标(空腹≥5.1mmol/L、1小时≥10.0mmol/L、2小时≥8.5mmol/L);糖尿病妊娠以孕前糖尿病诊断标准为准(如空腹≥7.0mmol/L、餐后2小时≥11.1mmol/L)。
治疗原则
GDM首选生活方式干预(饮食控制+适度运动),必要时胰岛素(口服药安全性存争议,部分研究支持二甲双胍但需严格遵医嘱);糖尿病妊娠1型需胰岛素持续治疗,2型可先饮食运动,必要时胰岛素,孕前用药(如二甲双胍)可在医生评估下延续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GDM需产后6-12周复查糖代谢,约30%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;糖尿病妊娠需加强孕期监测,预防子痫前期、羊水过多、巨大儿等并发症,新生儿易低血糖、呼吸窘迫综合征,需产后血糖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