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肺结核治疗的用药原则
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肺结核治疗的核心用药原则为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(“十字原则”),需严格遵循以降低耐药性、提高治愈率。
早期用药
早期治疗可快速杀灭代谢活跃的结核菌,控制炎症扩散,减少传染性。发病后应尽早启动规范抗结核治疗,避免延误最佳时机。
联合用药
需联合异烟肼、利福平、吡嗪酰胺等多种药物,增强杀菌效果并延缓耐药性产生。单一用药易致结核菌耐药,需遵医嘱规范组合方案。
适量用药
剂量需个体化调整,依年龄、体重、肝肾功能精准控制。过量增加副作用(如肝损伤、胃肠道反应),不足则疗效不足,需严格遵医嘱。特殊人群(孕妇、老年人、肝肾功能不全者)需医生评估后调整剂量。
规律用药
严格按疗程定时服药,避免漏服或自行停药。漏服会降低疗效甚至诱发耐药,建议固定服药时间(如早晚餐后),培养长期服药习惯。
全程用药
需完成足够疗程(初治6-9个月,复治或耐药者12个月以上),中途停药易致复发或病情迁延。即使症状缓解,仍需坚持至疗程结束,不可擅自停药。
特殊人群注意:儿童需根据年龄调整剂量;孕妇避免致畸风险药物(如异烟肼);老年人需加强副作用监测(如周围神经炎);肝肾功能异常者需调整药物或避免肝毒性药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