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癌症可以生小孩吗
副主任医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
癌症患者在规范治疗后病情稳定、身体条件允许且完成5年无病生存期后,可在科学评估下生育,但需综合考虑癌症类型、治疗方式及个体健康状况。
生育力评估:
癌症及治疗可能损伤生殖系统,如化疗药物(环磷酰胺、顺铂)可致卵巢/睾丸功能衰退,放疗(盆腔区域)影响卵子质量,手术切除子宫/卵巢直接丧失生育能力。建议治疗前通过性激素六项、AMH(抗苗勒氏管激素)等评估,必要时冷冻卵/精子。
治疗方式影响:
早期癌症(如乳腺癌、淋巴瘤)保留生殖器官者可生育;晚期或需盆腔放疗者,需提前冷冻生殖细胞。化疗药物对性腺毒性高,治疗期间禁止妊娠,以免影响疗效或刺激肿瘤。
生育时机选择:
治疗期间及病情未稳定阶段(2年内)不建议生育,需完成治疗后稳定2-5年(5年无复发为临床共识),经肿瘤科与妇产科联合评估无转移风险后备孕。妊娠期间需密切监测,避免激素波动刺激肿瘤。
辅助生殖技术应用:
自然受孕困难时,可采用试管婴儿(IVF)、卵/精子冷冻技术。治疗前冷冻生殖细胞是保护生育力的关键,待病情稳定后解冻使用,胚胎着床后定期复查。
特殊人群注意:
年轻患者(<35岁)优先冷冻生殖细胞;老年患者需评估心、肝、肾等器官功能及治疗耐受度;遗传性癌症(如BRCA突变)患者需遗传咨询,避免妊娠加重病情或增加后代遗传概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