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散瞳后注意事项是什么
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
散瞳后因睫状肌麻痹、瞳孔散大,会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、畏光等,需注意安全防护、药物残留管理及特殊人群禁忌等事项。
一、严格活动安全防护
散瞳后近距离视物模糊(尤其<50cm物体难以聚焦),看远物可能重影,24小时内严禁驾车、骑行或操作机械,避免精细工作(如阅读、书写),防止跌倒或碰撞。
二、强光防护措施
瞳孔散大导致进入眼内光线增多,外出需佩戴防紫外线太阳镜,室内保持柔和光线(避免白炽灯直射),减少眼部刺激,避免强光诱发头痛或眼疲劳。
三、药物残留与保管
不同散瞳药(如环喷托酯、复方托吡卡胺)恢复时间不同(快速散瞳6-8小时,长效散瞳1-3天)。避免揉眼或触碰眼周皮肤,药物需密封存放于阴凉处,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防止误服或药物污染。
四、特殊人群禁忌
老年人:闭角型青光眼患者(尤其前房浅者)禁用,可能升高眼压诱发急性发作;40岁以上者散瞳前需测眼压。
儿童:婴幼儿需严格按体重调整剂量,家长需观察皮肤是否红肿、皮疹等过敏反应。
孕妇/哺乳期女性:需经医生评估用药风险,避免自行用药。
五、异常症状紧急处理
若出现剧烈眼痛、头痛伴恶心呕吐,或视力模糊持续超预期(如长效散瞳>3天未恢复),需立即就医;儿童若出现面部潮红、心率加快等不适,应及时停药并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