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近视眼激光手术的要求
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
近视眼激光手术的核心要求:术前需满足年龄、度数稳定、角膜条件及全身健康等多方面标准,经专业评估后确定是否适合手术。
年龄与度数稳定性
需年满18周岁,近视/散光度数≤1200度、远视≤600度,且近两年内度数变化≤50度/年(屈光状态稳定),以避免术后度数进展或视力波动。
角膜条件要求
角膜厚度充足(近视术后剩余角膜厚度≥250-280μm),无圆锥角膜、重度干眼症、角膜炎症等器质性病变;角膜地形图显示曲率、散光参数符合术式指征,排除角膜病变风险。
全身健康与禁忌症
无糖尿病、胶原性疾病、免疫缺陷等影响愈合的疾病;非妊娠期/哺乳期女性,无严重瘢痕体质、精神异常或无法配合治疗者,确保手术安全性。
术前全面检查
需完成视力、眼压、眼底(排除视网膜病变)、角膜地形图、泪液分泌(评估干眼症)等检查,由医师结合结果选择术式(如LASIK适用于角膜厚度充足者,SMILE适合运动需求高者)。
特殊人群与术后护理
高度近视(≥1000度)、有眼外伤史者需谨慎评估;术后需遵医嘱用药(如抗生素、人工泪液),避免揉眼、污水入眼,定期复查监测恢复。
(注:具体术式要求及检查标准需以临床评估为准,药物仅列名称,不提供服用指导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