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孕妇糖尿病筛查时间是什么
副主任医师 苏北人民医院
孕妇糖尿病筛查核心时间:一般建议孕24-28周进行首次筛查,高危人群需提前至孕早期或首次产检时筛查。
常规孕妇筛查时间
多数国家及国内指南(如《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治疗指南》)推荐,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孕24-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。此阶段孕妇胎盘分泌抗胰岛素物质增多,胰岛素敏感性下降,胎儿代谢需求增加,是妊娠糖尿病(GDM)高发窗口期,筛查可早期发现异常。
高危人群提前筛查
高危孕妇(如BMI≥28kg/m2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GDM史、高血压、多囊卵巢综合征)需提前至孕早期(首次产检,12周前)完成空腹血糖检测。若结果正常,仍需在孕24-28周重复筛查,因妊娠晚期风险可能波动。
筛查方法与诊断标准
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检测空腹、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血糖。三项指标中:空腹≥5.1mmol/L、1小时≥10.0mmol/L、2小时≥8.5mmol/L,任一超标即可诊断GDM,需结合临床调整干预方案。
特殊人群筛查调整
既往有GDM史的孕妇,再次妊娠时需在孕12周前检测空腹血糖,正常者孕24-28周按常规筛查;若孕早期血糖异常,需提前启动干预并加强监测。
筛查后管理与随访
无论筛查结果如何,高危孕妇(如肥胖、高龄)应在孕32-34周重复OGTT。确诊GDM后需优先通过饮食控制(低GI饮食)、适度运动(如散步)干预,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治疗(不建议口服降糖药),并定期监测胎儿发育情况。
总结:规范筛查可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,建议孕妇结合自身情况(高危/低危)遵循产检计划,异常者及时就医,避免延误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