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早产儿母乳喂养五禁忌是什么
主任医师 河南省人民医院
早产儿母乳喂养需规避无母乳强化剂喂养、随意用药哺乳、误用替代奶、不当储存加热、忽视营养监测等禁忌,具体禁忌如下:
禁止无母乳强化剂喂养早产儿
早产儿生长发育快、营养需求高,普通母乳蛋白质(约1.0g/dl)、矿物质(钠钾)含量不足,需添加母乳强化剂(HMF)以满足每日2.0-2.5g/dl蛋白质及充足钙磷需求,否则易导致生长迟缓、营养缺乏,需遵医嘱在哺乳时按标准添加。
禁止妈妈随意服用禁忌药物后哺乳
妈妈服用化疗药、锂剂、抗精神病药(如氯丙嗪)、某些抗生素(如喹诺酮类)等会通过母乳影响早产儿,需提前告知医生哺乳期用药史,选择哺乳期安全药物(如青霉素类、对乙酰氨基酚),避免自行用药。
禁止用普通牛奶/配方奶替代母乳
早产儿肠道功能脆弱,普通牛奶蛋白分子大、矿物质(钠、钾)含量高,易引发过敏、坏死性小肠结肠炎(NEC);即使母乳不足,也需采用母乳或专用早产儿配方奶,不可用普通配方奶替代。
禁止过度加热或反复冻融母乳
母乳复温需控制水温≤40℃,避免微波炉高温(局部过热)破坏免疫活性物质;挤出母乳应单次使用,禁止反复冻融(导致脂肪分层、营养流失),每次喂养前需充分摇匀并观察有无变质。
禁止忽视母乳储存安全
挤出母乳需标注时间,冷藏(4℃)≤48小时、冷冻(-20℃)≤6个月,过期或出现分层、异味立即丢弃;储存容器需专用密封瓶,避免与其他食物混放,喂养前用温水缓慢复温,避免直接倒入热水。
(注:特殊情况如早产儿合并严重疾病,需在新生儿科医生指导下调整喂养方案,确保安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