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一般怀孕多久可以做b超检查
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怀孕一般在6-8周可首次做B超检查,以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。
首次B超(孕6-8周)
孕6-8周时,孕囊已形成并出现胎芽,8周左右可检测到原始心管搏动。此时B超可明确宫内妊娠,排除宫外孕、葡萄胎等异常,同时通过孕囊大小、胎芽长度核对孕周,为后续产检提供准确孕周依据。
特殊情况提前检查
月经周期不规律者(如周期>35天),需结合血HCG结果及B超推算孕周;若孕期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等症状,需立即B超排查,避免延误宫外孕、流产或前置胎盘等风险的诊断。
中期妊娠B超(11-24周)
孕11-13周+6天:NT检查(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),辅助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(如唐氏综合征)。
孕20-24周:系统超声筛查,排查胎儿结构畸形(如心脏、神经管、肢体发育异常),是胎儿畸形筛查的关键节点。
晚期妊娠B超(28周后)
孕28-32周:复查B超评估胎儿生长发育、胎位、羊水指数,排查双胎输血综合征等并发症。
孕36周后:重点监测胎盘成熟度、胎位、宫颈长度,预测分娩方式(如臀位、前置胎盘等需提前干预)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高龄孕妇(≥35岁)、有流产史、孕期出血或腹痛、双胎/多胎妊娠者,需遵医嘱增加B超频次(如每2-4周一次)。目前国际公认常规B超无明确致畸风险,单次检查辐射剂量<10mGy,远低于致畸阈值,无需过度担忧。
提示:B超检查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,避免因“过度检查”或“延误检查”影响妊娠监测。具体检查时机和频次需结合个体情况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