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的心脏病患者要注意什么
主任医师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
妊娠期心脏病患者需从孕前评估、孕期监测、生活管理、药物使用、产后随访五方面综合管理,以降低母胎风险。
一、孕前评估与风险分层:孕前3个月完成心功能分级(NYHAⅠ~Ⅳ级),明确基础心脏病类型(先天性、风湿性、高血压性等)及手术史。心功能Ⅲ~Ⅳ级者建议避孕或终止妊娠,Ⅰ~Ⅱ级可在医生指导下妊娠,孕前优化治疗方案(如调整抗凝药/利尿剂剂量),心功能恢复不佳者需延迟妊娠。
二、孕期心脏功能监测:每4周产检至28周,每2周1次,36周后每周1次。检查项目含心电图、心脏超声(每4~6周1次)、心肌酶谱,监测静息心率>100次/分钟、血压>140/90mmHg时需警惕子痫前期或心功能恶化。出现劳力性呼吸困难、下肢水肿加重、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提示心功能不全,需立即就医。
三、生活方式管理:低盐饮食(<5g/日),避免高脂/高糖食物,补充叶酸(0.4~0.8mg/日)及维生素B族;活动以不引起心悸、气促为宜(如慢走15~30分钟/日),避免弯腰、提重物等增加腹压动作;左侧卧位睡眠(7~9小时/日)减轻子宫压迫;保持情绪稳定,避免焦虑抑郁,必要时寻求心理干预;孕期接种流感/肺炎疫苗,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,减少感染风险。
四、治疗药物使用原则:心功能不全优先非药物干预(限盐/利尿剂),必要时用利尿剂(呋塞米等)、洋地黄类(地高辛)控制心衰;合并心律失常(如房颤)需用β受体阻滞剂(美托洛尔)或地高辛,禁用地尔硫;妊娠期禁用ACEI/ARB类药物,抗凝治疗(华法林/低分子肝素)需孕前评估血栓风险,产后2周内慎用抗凝药。
五、产后康复与随访:产后24小时内严密监测心率、血压、尿量,心功能恢复差者建议人工喂养(减少体液负荷);产后42天复查心脏超声,避孕选择工具避孕(避孕套)或短效避孕药(雌激素<30μg/日),2年内避免再次妊娠,若心功能未恢复者建议永久避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