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高血压症状
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
妊娠期高血压是妊娠20周后新发的血压升高(≥140/90mmHg),常伴蛋白尿或水肿,严重时可进展为子痫前期,增加母婴不良结局风险。
典型症状表现
早期多无症状,或仅感轻度头晕;病情进展后可出现:①头痛(尤其枕部)、视物模糊(血压过高致眼底水肿);②上腹部不适(肝区胀痛,提示肝包膜牵拉);③下肢凹陷性水肿(按压小腿皮肤回弹延迟);④实验室检查可见尿蛋白阳性(需结合24小时尿蛋白定量确诊)。
高危人群特征
符合以下1项及以上者需重点监测:①年龄≥35岁或<18岁;②孕前超重(BMI≥24)或肥胖(BMI≥28);③高血压家族史(一级亲属患病);④既往子痫前期/妊娠期高血压病史;⑤多胎妊娠、胎盘异常史(如前置胎盘)。
诊断与鉴别标准
血压标准:诊室测量收缩压≥140mmHg或舒张压≥90mmHg,间隔4小时以上2次升高;
蛋白尿标准:24小时尿蛋白≥0.3g或随机尿蛋白(+);
排除条件:需排除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(孕前/孕20周前血压升高)、慢性肾病等基础疾病。
不良妊娠风险
母体:子痫前期(血压≥160/110mmHg+蛋白尿)、胎盘早剥(突发腹痛+阴道出血)、急性左心衰竭;
胎儿:宫内生长受限(FGR)、早产(<37周)、胎儿窘迫(胎动减少、胎心监护异常)。
临床管理要点
基础措施:低盐饮食(每日<5g盐)、左侧卧位休息(减轻子宫对下腔静脉压迫)、监测血压/体重(每周增重>0.5kg需警惕);
药物干预:血压≥150/100mmHg时启动降压,首选拉贝洛尔、硝苯地平(需遵医嘱);
终止妊娠:重度子痫前期(血压持续升高)或胎儿窘迫时,妊娠34周后可考虑终止妊娠。
(注:具体诊疗需由产科医生结合个体情况制定方案,高危孕妇建议每2周产检监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