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乙肝病毒活跃期可以继续妊娠吗
主任医师 临汾市人民医院
乙肝病毒活跃期(HBVDNA阳性、肝功能异常或肝纤维化等)经规范评估和干预后,多数可继续妊娠,但需肝病科与产科联合管理。
乙肝病毒活跃期需先评估:①病毒载量(HBVDNA>2×10^5IU/mL增加母婴传播风险);②肝功能(ALT/AST升高提示炎症活动);③肝脏影像学或肝纤维化程度。高风险者需优先控制病情。
抗病毒治疗建议在妊娠24-28周启动,药物可选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(TDF)、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(TAF)或恩替卡韦(ETV),以降低病毒载量至2×10^5IU/mL以下,减少母婴传播。
孕期需定期监测:每4-8周检测HBVDNA、肝功能及凝血功能;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(HBIG)+首剂疫苗,1月龄、6月龄完成全程接种,阻断率可达95%以上。
特殊人群如合并肝硬化(Child-PughB/C级)或肝功能失代偿者,需多学科协作评估,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;肝功能严重受损者需优先控制病情,再决定妊娠延续。
产后母亲需继续抗病毒治疗(除非符合停药标准),婴儿定期复查乙肝五项及HBVDNA,确保免疫成功;母亲产后随访肝功能及病毒载量,调整治疗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