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散瞳是什么
副主任医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
散瞳是眼科通过药物或物理手段使瞳孔括约肌松弛、睫状肌放松,从而扩大瞳孔的操作,核心目的是消除晶状体调节痉挛,为检查或治疗提供清晰视野。其原理是通过药物阻断睫状肌乙酰胆碱受体,抑制调节功能,或通过物理压迫使瞳孔扩大。
1.定义与原理:
-本质是调节麻痹与瞳孔扩大的结合,通过药物(如阿托品)阻断睫状肌M受体,使睫状肌完全松弛,晶状体屈光力固定,消除调节痉挛对检查结果的干扰。
-非药物方式(如短暂压迫眼睑)较少用于临床,主要适用于紧急情况,常规以药物散瞳为主。
2.主要应用场景:
-眼科检查:儿童验光(排除假性近视,获取真实屈光状态,避免过度矫正);眼底检查(清晰观察视网膜周边及视神经,诊断糖尿病视网膜病变、视网膜脱离等);虹膜睫状体炎治疗(防止虹膜粘连,促进炎症吸收)。
-特殊治疗:葡萄膜炎患者需扩瞳防止虹膜后粘连,眼外伤后瞳孔闭锁者需药物干预维持瞳孔功能。
3.常用方法与药物:
-药物按作用时效分三类:长效(阿托品眼膏,作用1-2周,适用于儿童验光)、中效(环喷托酯滴眼液,1-3天,适用于青少年验光)、短效(托吡卡胺滴眼液,0.5-6小时,适用于成人快速检查)。
-作用机制均为抑制睫状肌收缩,使瞳孔自然扩大,便于眼底照明及周边视野观察。
4.适用人群与禁忌:
-适用:12岁以下儿童验光(需长效散瞳明确调节状态);40岁以上成人需排除调节痉挛时;虹膜睫状体炎急性期治疗。
-禁忌:对药物成分过敏者;闭角型青光眼(散瞳后眼压升高风险);前房浅、房角狭窄者;4岁以下儿童需经眼科医生评估后使用。
5.注意事项与安全提示:
-儿童使用长效散瞳药物后会出现畏光、视近模糊,外出需戴太阳镜防护,1-2周内避免近距离用眼;出现头晕、口干等阿托品副作用时需及时就医。
-用药前必须测量眼压,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止自行使用;优先通过休息、远眺等非药物方式缓解视疲劳,调节痉挛严重时需遵医嘱用药。
-低龄儿童(3岁以下)需在专业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,避免因调节功能未发育完全导致药物过量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