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癌性疼痛的镇痛药
副主任医师 江苏省人民医院
癌性疼痛的镇痛药物主要分为阿片类、非甾体抗炎药、对乙酰氨基酚及辅助用药,需根据疼痛程度阶梯选择,特殊人群需严格遵循用药禁忌以保障安全。
一、镇痛药物分类及适用原则
1.阿片类镇痛药:作为中重度癌痛的基础用药,通过激活中枢神经系统μ、δ、κ型阿片受体发挥镇痛作用,临床研究证实其对持续性疼痛有效。常见药物包括吗啡、羟考酮等,适用于疼痛程度数字评估量表(NRS)≥7分的患者,长期使用需监测呼吸频率、便秘等副作用。
2.非甾体抗炎药:适用于轻中度癌痛及炎症相关疼痛,通过抑制环氧化酶减少前列腺素合成发挥作用。常见药物如布洛芬、塞来昔布等,需注意长期使用可能增加胃肠道溃疡、心血管事件风险,避免与其他NSAIDs联用。
3.对乙酰氨基酚:适用于轻中度疼痛,对胃肠道刺激小,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可导致肝衰竭,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g。
4.辅助药物:抗惊厥药(如加巴喷丁)、抗抑郁药(如阿米替林)等用于神经病理性疼痛,可增强阿片类药物镇痛效果,减少药物用量。
二、特殊人群用药注意事项
1.儿童:2岁以下儿童禁用阿片类药物注射剂,3岁以下避免口服阿片类药物,需优先采用非药物干预(如物理降温、安抚疗法),必须使用时需在严格监测下进行。
2.老年人:因肝肾功能减退、代谢能力下降,阿片类药物半衰期延长,需从小剂量开始,每6-8小时给药一次,避免呼吸抑制、谵妄等副作用,优先选择短效制剂。
3.肝肾功能不全者: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对乙酰氨基酚,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非甾体抗炎药,阿片类药物需减量并延长给药间隔,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。
4.孕妇及哺乳期女性:妊娠中晚期禁用阿片类药物(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),哺乳期女性优先非药物干预,如需用药需暂停哺乳48-72小时。
三、用药基本原则
1.阶梯给药:轻度疼痛首选非甾体抗炎药或对乙酰氨基酚,中重度疼痛以阿片类药物为主,联合辅助用药。
2.优先非药物干预:通过物理治疗(如经皮神经电刺激)、认知行为疗法、针灸等改善疼痛,减少药物依赖。
3.个体化调整:根据患者疼痛评分、身体耐受度动态调整药物种类及剂量,避免长期单一用药导致耐受或副作用累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