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孕妇几周开始产检
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孕妇首次产检建议在确认怀孕后尽早进行,一般为孕6~8周,后续根据不同孕周完成系统检查以保障母婴健康。
一、首次产检时间与核心项目
1.孕6~8周:此阶段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,排除宫外孕(宫外孕风险约1%,未及时干预可能危及生命),同时评估胚胎发育情况,观察胎芽、胎心搏动。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(HCG)与孕酮检测可辅助判断胚胎着床稳定性,尤其对有腹痛、阴道出血等症状者,需提前完成该阶段检查。
二、常规产检关键时间节点
1.孕11~13周+6天:完成胎儿颈项透明层(NT)超声检查,该指标增厚与染色体异常(如21三体综合征)风险相关,联合血清学指标可提升筛查效率。
2.孕15~20周+6天:开展唐氏综合征筛查(血清学筛查或无创DNA检测),前者适用于低风险人群,后者对高龄(≥35岁)或高风险孕妇更推荐,可检出18三体、21三体及开放性神经管缺陷。
3.孕20~24周:进行系统超声检查(大排畸),重点排查胎儿结构畸形,包括心脏、中枢神经系统、四肢等关键器官发育情况。
4.孕24~28周:实施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筛查妊娠期糖尿病,该疾病若未控制可能增加巨大儿、新生儿低血糖风险。
5.孕28~36周:每2周产检一次,监测血压、体重、宫高腹围,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(每周1次),评估胎儿宫内储备能力。
三、特殊人群产检调整
1.高龄孕妇(≥35岁):建议孕11~13周+6天直接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,替代传统唐氏筛查,降低染色体异常漏诊风险。
2.高危妊娠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、既往流产史):首次产检可提前至孕5周,建立多学科协作管理档案,孕28周后每2周增加1次检查,必要时缩短间隔至每周1次。
3.多胎妊娠:从孕12周起每2周产检1次,孕28周后每1~2周1次,通过超声动态监测胎儿生长差异、胎盘功能及羊水量。
四、产检注意事项
1.携带资料:首次产检需提供身份证明、既往病史记录(如慢性病、手术史),便于医生综合评估风险。
2.检查准备:空腹抽血(如HCG、孕酮、OGTT)前需禁食8~12小时,避免剧烈运动,检查前排尿以提高超声清晰度。
3.异常预警:若产检发现阴道出血、剧烈腹痛、胎动异常等症状,需立即就诊,无需等待常规产检周期。
科学规范的产检体系可显著降低妊娠并发症发生率,建议孕妇严格遵循指南要求,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动态调整产检计划,确保母婴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