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挂催产素没反应怎么办
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
催产素引产无效时,需从三方面系统处理:先评估使用方案合理性,再结合宫颈成熟度优化引产策略,必要时调整药物或转为剖宫产。
一、评估催产素使用方案合理性
1.核查剂量与输注速度:规范起始剂量通常为2.5-5U催产素加入5%葡萄糖液500ml,初始滴速8滴/分钟(约0.5-1mU/min),每15-30分钟递增1-2滴至宫缩达到有效强度(间隔2-3分钟、持续40-60秒)。若已达最大剂量(通常≤20mU/min)仍无有效宫缩,需排除剂量不足以外因素。
2.高危人群剂量调整:瘢痕子宫、子痫前期、羊水过少等人群,需降低起始剂量至0.5mU/min,并缩短监测间隔(每15分钟评估宫缩),避免因子宫对催产素敏感性异常导致过度刺激。
二、评估宫颈成熟度并优化引产策略
1.Bishop评分指导:Bishop评分≤4分(宫颈硬、未消退、未扩张)时,催产素引产成功率仅约20%,需先促宫颈成熟。
2.促宫颈成熟方法:前列腺素制剂(如米索前列醇阴道栓,单次剂量25-50μg)可促进宫颈软化,尤其适用于孕周≥37周者;机械性方法(如Foley球囊)通过物理扩张宫颈,对有药物禁忌证者更安全。
三、调整引产药物方案
1.换用前列腺素类药物:若催产素无效且无禁忌证,可加用米索前列醇(需间隔≥4小时),但需警惕恶心、呕吐、腹泻等副作用,以及可能诱发的宫缩过强。
2.替代药物选择:存在严重哮喘、青光眼等前列腺素禁忌证时,可采用非药物干预(如乳头刺激、适当体位),但效果有限,需在严密监测下进行。
四、加强母婴状况监测
1.持续宫缩监测:使用宫缩监护仪记录宫缩频率、持续时间、强度,若宫缩持续≥90秒或间隔<2分钟,需立即停药并评估。
2.胎心与胎盘功能监测:每30分钟行胎心电子监护,若出现晚期减速、变异减速,提示胎儿窘迫,需紧急终止妊娠。
五、特殊人群个体化处理
1.高龄与瘢痕子宫:≥35岁或有古典式剖宫产史者,宫颈成熟度差时需优先选择机械性引产,避免催产素刺激导致子宫破裂。
2.多胎妊娠:需在促宫颈成熟后缩短催产素剂量递增间隔,必要时在38-39周选择性终止妊娠。
3.妊娠并发症患者:子痫前期(轻度)可尝试引产,重度需优先考虑剖宫产;前置胎盘者禁用机械性引产,建议直接手术终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