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每个孕妇必须做糖耐吗
副主任医师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
所有孕妇均应在孕24~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筛查妊娠期糖尿病(GDM),因为GDM发生率约1%~14%,早期筛查可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,减少漏诊率。
一、筛查必要性及适用人群
所有孕妇均需在孕24~28周进行OGTT,因GDM早期无明显症状,仅靠症状或风险因素易漏诊。GDM可能导致巨大儿、新生儿低血糖、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不良结局,且孕妇未来患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2~10倍。
二、高风险孕妇需重点筛查
具有糖尿病家族史(一级亲属患病)、孕前肥胖(BMI≥28kg/m2)、既往GDM史、年龄≥35岁、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、不明原因死胎或新生儿畸形史的孕妇,属于高风险人群,建议提前至孕16~20周开始筛查,或首次筛查后1~2周重复检测。
三、筛查流程及诊断标准
OGTT需空腹口服75g无水葡萄糖,分别检测空腹、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血糖值。诊断标准为:空腹血糖≥5.1mmol/L,或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,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,任一值异常即可诊断GDM。筛查前需空腹8~14小时,试验前3天正常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。
四、GDM确诊后的干预原则
确诊GDM后,优先通过生活方式干预:控制每日总热量摄入(30~35kcal/kg),增加膳食纤维(如蔬菜、全谷物),避免精制糖,每周至少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(如快走、游泳)。血糖控制目标为空腹血糖3.3~5.3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≤6.7mmol/L,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。
五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孕前患有糖尿病(1型或2型)的孕妇,需在早孕期(孕6~12周)开始血糖监测,调整胰岛素剂量,避免低血糖或高血糖对胎儿的影响。产后6~12周需再次复查OGTT,评估糖代谢恢复情况,降低远期糖尿病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