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肺结核的注意事项
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
肺结核的注意事项包括规范治疗管理、传染性防护、生活方式调整、特殊人群护理及定期复查五个方面,具体措施如下:
一、规范治疗管理
1.坚持全程用药:抗结核药物需遵循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原则,通常需服药6~12个月,不可自行停药或减少剂量,防止结核菌耐药。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(如肝区不适、皮疹、听力异常),需及时告知医生调整方案。
2.避免自行调整方案:不同类型肺结核(如原发型、继发型)治疗周期存在差异,需由医生根据影像学及痰菌检查结果动态调整用药,切勿盲目跟风他人用药。
二、传染性防护措施
1.隔离与环境管理:患者需单独居住,保持房间每日通风2次,每次30分钟以上;咳嗽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口鼻,痰液需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后丢弃。
2.减少传播风险:与家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,避免共用餐具;探视者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,儿童、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建议减少接触频率。
三、生活方式与营养支持
1.营养强化:增加优质蛋白(鸡蛋、牛奶、瘦肉)及维生素(新鲜蔬果)摄入,每日热量供给≥30kcal/kg体重,避免辛辣刺激及高糖食物加重代谢负担。
2.科学休息与运动:急性期以休息为主,避免熬夜或剧烈运动;症状缓解后可进行散步(每次20~30分钟)、太极拳等轻度运动,增强免疫力但避免过度疲劳。
四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1.儿童:需家长全程监督服药,避免与其他儿童密切接触;接种过卡介苗的儿童仍需按医生要求完成治疗,接种史不影响疗程。
2.老年人:合并高血压、糖尿病者需同步控制基础病,定期监测肝肾功能,优先选择对肾脏负担较小的药物组合。
3.孕妇:妊娠早期慎用异烟肼、利福平,需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调整方案,哺乳期女性需与婴儿隔离至痰菌转阴。
五、定期复查与病情监测
1.治疗监测:治疗前3个月每2周复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,后续每3个月复查胸片及痰结核菌检测,连续2次痰检阴性方可判定传染性降低。
2.病情预警:出现持续高热(超过38.5℃)、咯血、呼吸困难加重等症状时,需立即前往医院就诊,排查气胸、大咯血等并发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