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食物中毒了怎么办
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
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通过催吐、补水等方式促进毒素排出,同时密切观察症状并及时就医,特殊人群(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)需优先处理并尽快就诊。
1.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。即使症状轻微,也需立即停止食用剩余可疑食物,防止毒素进一步吸收。对于儿童、孕妇、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,误食后可能因代谢能力弱或基础病加重风险,需立即终止食用并密切观察症状。
2.促进毒素排出与补水。清醒且无严重呕吐的成人可尝试催吐(口服温水300~500ml后刺激咽喉部),但腐蚀性毒物(如强酸、强碱)或昏迷者禁用。儿童、意识不清者、孕妇及婴幼儿(<2岁)禁止催吐,可少量多次给予温开水(每次50~100ml)预防脱水。腹泻者避免使用止泻药,可饮用淡盐水或口服补液盐补充电解质,糖尿病患者应选择无糖型补液产品。
3.密切观察症状与记录。记录呕吐、腹泻、腹痛的发作时间、频率及性状,如呕吐物带血、腹泻呈淘米水样、高热持续不退(≥38.5℃)、头晕心慌等,需立即就医。特殊人群中,孕妇出现腹痛或腹泻可能增加流产风险,需优先就诊;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可能因毒素刺激加重血压波动或心律失常,建议尽早评估。
4.及时就医的指征与特殊处理。出现持续呕吐无法进食进水、尿量明显减少(<400ml/24h)、意识模糊、抽搐等症状时,需紧急送医。就医前可暂禁食,腹痛者避免热敷(可能加重炎症),高热者可物理降温(温水擦浴)。儿童、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建议在症状出现后1~2小时内就医,避免延误治疗。
5.特殊人群的安全提示。儿童(2~12岁):低龄儿童(<2岁)禁用催吐,可少量多次喂水,若出现呕吐频繁(>3次/小时)、精神萎靡需立即送医;孕妇:任何程度的食物中毒均需就医,避免毒素通过胎盘影响胎儿,尤其在孕早期(<12周);老年人:因消化功能减退,即使症状轻(如轻微腹泻)也需警惕脱水风险,建议尽快就医并告知基础疾病;慢性病患者(如糖尿病、肾病):毒素可能加重肾脏负担,需在医生指导下监测血糖、肾功能,避免自行用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