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什么情况属于高危孕妇
副主任医师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
高危孕妇是指存在增加妊娠风险因素,可能导致母婴并发症或不良结局的孕妇,主要包括以下情况:
一、年龄因素:年龄<18岁或≥35岁属于高危。<18岁孕妇身体发育未完全成熟,早产、低体重儿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风险显著升高;≥35岁孕妇卵子质量下降,胎儿染色体异常(如唐氏综合征)风险增加,妊娠期高血压、妊娠期糖尿病、胎盘早剥等并发症发生率升高。
二、基础疾病:患有慢性高血压、糖尿病(1型或2型)、甲状腺功能异常(甲亢或甲减)、心脏病(先天性或后天性,如先天性心脏病、心力衰竭)、肝肾疾病(慢性肾炎、肝硬化)等基础疾病的孕妇,妊娠期间易加重原有病情,增加子痫前期、羊水过多、早产、胎儿宫内窘迫等风险。
三、不良孕产史:既往有2次及以上自然流产史、早产史(<37周分娩)、死胎或新生儿死亡史,或曾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胎盘早剥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等并发症的孕妇,再次妊娠时母婴并发症风险显著增加,需加强孕期监测。
四、生活方式与健康行为:长期吸烟(尼古丁影响胎盘血流,增加早产、胎儿畸形风险)、酗酒(可导致胎儿酒精综合征,引发发育迟缓)、滥用药物(如非法药物)、肥胖(BMI≥28)等行为或状态的孕妇,妊娠糖尿病、妊娠期高血压、剖宫产及新生儿窒息风险升高,其中肥胖还可能增加巨大儿、新生儿低血糖发生率。
五、孕期并发症与特殊情况:妊娠期高血压疾病(包括慢性高血压、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)、妊娠期糖尿病(GDM)、胎盘异常(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、胎盘植入)、羊水异常(过多或过少)、多胎妊娠(双胎/多胎)、胎儿异常(染色体异常、结构畸形)及感染(如梅毒、HIV)等情况,均会显著增加妊娠风险,需及时干预。
特殊人群温馨提示:高龄孕妇(≥35岁)应提前进行产前诊断(如无创DNA检测、羊水穿刺);肥胖孕妇建议孕前控制体重(BMI<28),孕期严格管理体重增长;有基础疾病者需孕前评估并在孕期密切监测指标;有不良孕史者应提前制定孕期管理计划,增加产检频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