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高血压的产妇,生完孩子后还有点高怎么办
副主任医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
产后高血压需分情况处理:若妊娠期高血压持续至产后12周未恢复,或产后新发高血压,需通过监测、生活方式调整、必要时药物干预及排查并发症综合管理。
一、明确血压升高原因
产后高血压可能为两种情况: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(HDP)持续未缓解,需与慢性高血压(孕前或孕20周前发病)鉴别;②子痫前期恢复期或原发性高血压加重。需通过产后12周内血压动态变化及基础疾病史判断。
二、强化生活方式干预
每日盐摄入<5g,避免腌制食品、加工肉等高钠食物;以散步、产后瑜伽等轻量运动为主,产后6周内禁止剧烈运动;保证8小时规律睡眠,避免熬夜或情绪激动(如焦虑、悲伤),减少交感神经兴奋。
三、规范监测与复查
每日早晚静息状态下测量血压(坐位休息5分钟后测量),记录数值;产后42天需复查血压、尿常规(排查蛋白尿)、肝肾功能、血常规(评估血小板)及眼底检查(排除子痫前期眼底病变),必要时加做心电图。
四、药物治疗需医生评估
若血压持续≥140/90mmHg且生活方式干预无效,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降压药,如拉贝洛尔(β受体阻滞剂,哺乳期首选)、硝苯地平(钙通道阻滞剂)、甲基多巴(中枢降压药)等;哺乳期女性禁用ACEI/ARB类药物(如依那普利、氯沙坦),避免影响婴儿肾功能。
五、警惕并发症与特殊人群管理
若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、上腹痛、尿量减少、血小板降低(<100×10/L)等症状,需立即就医(警惕产后子痫、心肾功能损害);合并糖尿病、慢性肾病者,产后42天需增加复查频次,由产科与内科联合评估血压控制目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