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糖尿病检查时间是什么时候
副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
妊娠糖尿病(GDM)的常规筛查时间为孕24-28周,高危人群建议首次产检(孕12周前)即进行筛查。
常规人群筛查时间
孕24-28周为妊娠糖尿病筛查的黄金时段。此时胎盘分泌的胎盘生乳素、孕激素等激素显著增加胰岛素抵抗,孕妇糖代谢处于相对脆弱期,筛查准确性最高。检查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,需空腹和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分别检测血糖,三项指标(空腹≥5.1mmol/L、1小时≥10.0mmol/L、2小时≥8.5mmol/L)中任意一项超标即可诊断。
高危人群提前筛查
具有高危因素(如BMI≥28kg/m2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GDM史、巨大儿分娩史、多囊卵巢综合征等)的孕妇,胰岛素抵抗风险更高,建议首次产检(孕12周前)空腹检测血糖。若空腹血糖正常(<5.1mmol/L),仍需在孕24-28周重复OGTT筛查。
高危孕妇复查时间
若首次筛查正常,但孕中晚期出现体重增长过快(每周>0.5kg)、尿糖阳性、羊水过多等情况,需在孕32-34周再次筛查,排除晚发胰岛素抵抗。
孕前糖尿病孕妇监测
孕前已确诊糖尿病(PGDM)的孕妇,不属于妊娠糖尿病范畴,需在早孕期(孕12周前)评估血糖基线,整个孕期每2-4周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,产后6-12周复查OGTT,确认糖代谢状态。
产后筛查要求
所有妊娠结束的孕妇,无论是否诊断妊娠糖尿病,均需在产后6-12周进行75gOGTT,筛查是否发展为永久性糖尿病。GDM患者产后5-10年糖尿病风险较普通人群高7倍,需长期随访。
注:筛查期间需保持正常饮食,避免剧烈运动,检查前空腹8-14小时,试验过程中避免吸烟、情绪波动。确诊后需遵循饮食控制、适度运动及必要时药物(如胰岛素、二甲双胍)治疗,具体方案需由产科医生制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