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心动过缓的治疗
主任医师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
心动过缓的治疗需依据心率水平、症状严重程度及基础病因综合制定方案,核心原则为无症状且心率≥50次/分钟者优先观察,有头晕、乏力、晕厥等症状或合并器质性心脏病、心动过缓<50次/分钟者需干预。
一、药物治疗
1.抗胆碱能药物:适用于迷走神经张力增高所致的窦性心动过缓,如阿托品,可提高窦房结自律性,青光眼、前列腺增生患者禁用。
2.肾上腺素能药物:多巴胺、多巴酚丁胺适用于合并低血压或心输出量降低的心动过缓,需监测血压及心率变化,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3.其他:异丙肾上腺素仅短期用于手术或药物诱发的心动过缓,避免长期使用,可能导致心律失常。
二、非药物治疗
1.心脏起搏器植入:适应症包括窦房结功能障碍、二度Ⅱ型及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伴晕厥史或黑矇,或无症状但心率持续<40次/分钟者,植入后可有效提高心率并改善症状。
2.病因治疗:甲状腺功能减退导致的心动过缓需补充左甲状腺素;电解质紊乱(如高钾血症)需纠正,避免药物诱发心动过缓(如β受体阻滞剂、钙通道拮抗剂过量)。
三、特殊人群干预
1.儿童患者:低龄儿童(<6岁)禁用抗胆碱能药物,优先非药物干预(如避免剧烈运动),合并先天性心脏病者需尽早评估起搏器指征。
2.老年患者:合并高血压、冠心病者需谨慎选择药物,避免β受体阻滞剂加重心动过缓,优先选择双腔起搏器以维持房室同步。
3.孕妇:心动过缓若无症状可观察,药物治疗需权衡胎儿安全性,必要时采用起搏器治疗。
4.糖尿病患者:低血糖诱发的心动过缓需监测血糖,避免使用可掩盖低血糖症状的β受体阻滞剂。
四、生活方式调整
避免过度劳累及情绪激动,保持规律作息;合并冠心病者需控制血脂、血压,戒烟限酒;慢性心动过缓患者可进行低强度有氧运动(如散步),避免剧烈运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