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糖尿病标准
主任医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
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管理核心要点
妊娠期糖尿病(GDM)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,诊断标准以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为核心,我国标准为:空腹血糖≥5.1mmol/L、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,三者任一超标即可诊断,需排除孕前糖尿病(PGDM)。
一、诊断标准与检测方法
采用75gOGTT流程:空腹8-14小时后口服葡萄糖,分别检测空腹、1小时、2小时血糖。标准数值为5.1mmol/L、10.0mmol/L、8.5mmol/L,满足其一即确诊,强调“孕期首次发现”,避免孕前糖尿病漏诊。
二、孕期管理核心措施
以生活方式干预为基础:①饮食控制(低GI食物为主,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比40%-50%,少食多餐);②适度运动(如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步行,每周≥5次);③血糖监测(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,每周至少3次);④目标空腹≤5.3mmol/L,餐后1小时≤7.8mmol/L。
三、高危人群与筛查重点
高危孕妇(BMI≥24kg/m2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GDM史、多囊卵巢综合征、高龄≥35岁等)建议提前至孕20-24周筛查,双胎/多胎、既往巨大儿分娩史者需加强监测。
四、药物治疗规范
仅生活方式无效时启动药物:首选胰岛素(孕期安全),二甲双胍(经医生评估后可短期使用),禁止自行服用口服降糖药,用药需严格遵循医嘱,优先保障母婴安全。
五、产后长期随访
产后6-12周复查OGTT,筛查糖尿病;未来每1-3年复查一次,预防远期糖尿病;新生儿需监测血糖(生后1小时、3小时),评估是否存在低血糖、巨大儿等并发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