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孕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
主任医师 北京积水潭医院
孕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及要点
核心诊断标准:孕期糖尿病(含妊娠期糖尿病及孕前糖尿病孕期管理)的诊断以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血糖值为核心依据,结合高危因素综合判断。
诊断分类与定义
孕期糖尿病分为两类:①妊娠期糖尿病(GDM):孕24-28周首次发现的糖代谢异常;②孕前糖尿病(PTDM):孕前已确诊糖尿病,孕期需强化血糖管理。两者诊断标准不同,需区分处理。
OGTT诊断数值标准
采用国际通用标准(ADA及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指南):空腹血糖≥5.1mmol/L,服糖后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,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。三项中任意一项超标即可诊断GDM。
筛查与诊断时机
建议孕24-28周首次筛查,高危人群(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GDM史等)提前至首次产检(孕12周前),必要时每2-4周重复筛查。
高危人群特殊注意事项
高龄(≥35岁)、肥胖(BMI≥28)、多囊卵巢综合征(PCOS)、糖尿病家族史者需提前筛查。孕前糖尿病孕妇需在早孕期调整血糖目标(空腹4.4-6.1mmol/L),避免血糖波动。
诊断后管理原则
GDM首选饮食控制(碳水化合物占50%-60%,高纤维、低精制糖)、规律运动(每周≥150分钟),配合血糖监测(空腹及餐后2小时)。血糖不达标时,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或二甲双胍。
(注:本文内容基于临床指南,具体诊断及管理需由产科及内分泌科医生结合个体情况制定方案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