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清创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
副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
清创术适应症包括急性开放性伤口、污染较轻超时伤口、火器伤伤口及感染伤口,禁忌症为严重全身性感染未控制时需先控感染再清创、生命体征不稳定需先稳体征再评估、重要脏器严重功能障碍不适合行清创、恶性肿瘤晚期广泛转移不适合行清创。
一、清创术的适应症
1.急性开放性伤口:包括皮肤挫裂伤、切割伤等,此类伤口存在污染物、坏死组织等,通过清创可去除这些物质,为伤口愈合创造良好环境,例如日常生活中因意外导致的肢体皮肤开放性损伤,需及时清创处理;2.污染较轻但时间超过6-8小时的伤口:经评估伤口污染程度较轻且无明显感染迹象时,仍可进行清创,通过清创能有效减少伤口内潜在的感染因素,如一些工作中造成的轻度污染伤口,虽超过常规清创时间窗,但仍具备清创指征;3.火器伤伤口:火器伤会造成组织严重损伤且常伴有大量异物残留,需及时清创以清除坏死组织、异物等,保障伤口良好愈合,例如战争或暴力事件中的火器伤伤口;4.感染伤口:对于已发生感染的伤口,通过清创清除脓性分泌物、坏死组织等,有利于控制感染进一步发展,促进感染伤口的修复,如局部出现红肿热痛伴脓性分泌物的感染性伤口。
二、清创术的禁忌症
1.严重全身性感染未控制:当患者存在严重全身性感染且未得到有效控制时,进行清创可能导致感染扩散,加重全身感染状况,需先积极控制全身感染后再考虑清创;2.生命体征不稳定:如患者出现休克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,此时进行清创手术风险极高,需先纠正休克等不稳定的生命体征,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评估是否可行清创;3.重要脏器严重功能障碍:若患者合并重要脏器如心、肝、肾等的严重功能障碍,无法耐受清创手术带来的创伤和应激,此时不适合进行清创,需先对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进行相应处理;4.恶性肿瘤晚期广泛转移:患者处于恶性肿瘤晚期且广泛转移,身体状况极差,不具备耐受清创手术的条件,此时清创不仅无法达到预期治疗效果,还可能加重患者痛苦,故不适合行清创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