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妊娠期得梅毒怎么办
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
妊娠期梅毒需尽早规范治疗,首选青霉素类药物,以阻断母婴传播并保护胎儿健康。
一、早期诊断是关键
首次产检(10-12周)需同步检测梅毒血清学试验(非特异性RPR+特异性TPPA),高危孕妇(如多性伴、HIV感染者)需每3个月复查。非特异性试验用于疗效监测,特异性试验确诊感染,避免假阳性干扰。
二、规范治疗方案
早孕期(12周前)和晚孕期(28周后)均需治疗,首选苄星青霉素(240万U/周,分两侧臀部肌注),连续3周。若青霉素过敏,需在医生指导下换用头孢曲松钠(1g/d静脉滴注)或克林霉素(2g/d分2次口服),禁用四环素类药物。
三、治疗后动态监测
治疗后每3个月复查RPR滴度,若滴度下降<2个稀释度或持续升高(4倍以上)提示治疗失败,需重新治疗。RPR转阴后6个月内滴度未下降者,需警惕先天感染风险。
四、特殊情况处理
合并HIV感染者需延长治疗至4周(240万U/周×4周);既往青霉素过敏者需提前告知医生,避免自行改用替代药物。治疗期间严禁饮酒,减少辛辣刺激饮食。
五、母婴随访与管理
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采集足跟血查RPR和TPPA,母亲治疗后6个月RPR未转阴者需进一步排查先天梅毒。随访至产后12周,若新生儿TPPA阳性或母亲RPR滴度≥1:8,需完善脑脊液检查排除神经梅毒。
注:具体诊疗方案需由产科医生结合临床情况制定,切勿自行用药或停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