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:梅毒治愈后产检怎么办
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
梅毒治愈后仍需严格产检,重点排查复发及母婴传播风险,遵循专业诊疗流程。
首次产检需同步检测梅毒螺旋体抗体(TPPA)和非特异性抗体(RPR/TRUST),明确滴度变化。若RPR滴度较治疗前下降≥4倍或转阴,提示治愈;若持续阳性或滴度升高,需警惕复发或再感染。
若既往为早期梅毒(感染<2年),治愈后怀孕复发风险低,但需每月监测RPR滴度;晚期梅毒(感染>2年)或潜伏梅毒者,建议孕期加强脑脊液检查(排除神经梅毒),并于妊娠早中晚期各复查1次。
孕期若RPR滴度较基线升高4倍或持续阳性,需启动规范治疗(首选青霉素类),疗程及剂量同非孕期;治疗后需每2周复查RPR滴度,直至分娩前。
合并HIV感染、肾功能不全等特殊人群,需提前告知产科医生,调整产检频率及治疗方案,避免药物相互作用或母婴传播风险叠加。
产后继续每3个月复查RPR滴度,持续至产后12个月;新生儿出生后需同步检测梅毒血清学指标,若母亲RPR滴度较高或孕期治疗不规范,新生儿需预防性青霉素治疗。